丰富的形式与多样的美,以及个性
勃拉姆斯写作室内乐的轨迹最初与贝多芬相似,后来的发展则证明他是个怀古,但决不泥古的人。在文章最后一部分,我想略谈勃拉姆斯的室内乐作品给予我的三方面最强烈的印象:丰富的形式、多样的美丽,还有作曲家始终鲜明的个性。
贝多芬年轻时,在室内乐方面有过不少尝试,譬如钢琴与管乐五重奏,圆号奏鸣曲,为长笛、小提琴、中提琴而作的小夜曲、七重奏曲,等等。但后来,他的室内乐转为以弦乐四重奏为主轴,此外也完全围绕传统形式——钢琴三重奏、为钢琴与小提琴或大提琴而作的奏鸣曲——来发展,早年多变的形式已不复见。勃拉姆斯则不然,他的室内乐形式始终很丰富,而且是经典与新颖并存。
勃拉姆斯的室内乐写作是从传统的钢琴三重奏开始,但很快就出现了编制较大且不常见的《降B大调弦乐六重奏》;当作曲家进入他的中期创作阶段,继两首钢琴四重奏、一首大提琴奏鸣曲之后,又出现了圆号三重奏。贝多芬早年新颖的作品有点像是进入弦乐四重奏腹地之前的尝试,勃拉姆斯却在体裁的丰富性中找着自己的路。我不怀疑,他的早期作品也有在弦乐四重奏门前徘徊的意思,可作曲家的三首四重奏问世之后,这种丰富不仅没有消失,更成为主流,从中涌现出作曲家晚期的高峰——单簧管三重奏、五重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