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 主题是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融合;焦点是经营权,要从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来寻找活力,最后落脚点是“活力”二字。一个是主题,一个是路径,一个是目的,这三个要素是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基本的和决定的要素。
从《指导意见》来看,分类是为了让国有企业与市场的深度融合,走向市场,让活力迸发;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为了打造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完善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的内在活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引入各类资本的外在活力;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是清理堵塞,是造就新的活力,让“营”这一目标得以实现。这四大部分,实际上都是从解决经营权入手的,是围绕活力来说事的。至此,一个政策的逻辑体系初步形成。当然,理论体系没有形成,使得这场改革更像是资源与利益的重新调整,更富战略转特征。
从这个发展脉络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中国国有企业的改革从摸索、试探,到明确目标,再到体制变革,正在解决一个计划经济转轨市场经济过程中国有企业如何发展的难题,也是公有制与市场经济融合的难题。
如果细读《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不难发现其中贯穿了新供给经济学的思想。《指导意见》所体现出来的核心思想是“放松管制、对内搞活、加强监管、转型升级”等典型的供给侧管理思维。显然,中国经济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矛盾相当突出,问题方方面面,但核心是体制机制问题,要着力通过国企改革破解矛盾,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重新焕发国家的生机与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