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问题已经被人们广泛讨论过了,我想说的大部分内容都不过是老调重弹而已。我在这里仅举一例,希望能够进一步扩展合法的政治体系中的平等限度,以突破有关现代福利国家的通常看法,然后反思这么做在实践上和道德上的巨大困难。我被一种强大的平等主义社会理想所吸引,而立场的二元性似乎又使这种理想的实现遇到了巨大的障碍。所以我还不清楚在一个道德上和心理上都切实可行的政治体系中如何具体实现这种理想。
罗尔斯在《正义论》的最后一章里,对平等主义立场的动机可行性作了相当深入的讨论,但我发现自己无法赞同他的这种心理学期待。从本质上来讲,我的怀疑使我做出这样的猜测:康德的全体认同在这个问题上可能派不上用场。我们也许可以通过政治制度来使我们更加接近平等主义理想,但差距依然存在,要弥补这一差距,只有通过人类的转变,到目前为止,人类的转变似乎还只是一种乌托邦;或者,通过进行制度的创新来超越所有现在所能想象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