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出国际市场准入义务,对用户和服务提供者确保一致的、客观的、透明的、非歧视性的市场准入条件。
(3)放开所有的电信增值服务。
(五)发展前景
2006年7月24日,欧盟25个成员负责竞争的部长们批准了当年5月讨论的关于在欧盟内部服务贸易市场自由化的Bolkestein指令。此项指令经多次修改,现已报欧洲议会讨论。指令中主要涉及的服务贸易领域包括:管理咨询、广告、临时工作代理、建筑服务。不在该指令范围的服务领域包括:金融服务、运输、教育和公用事业。新的指令目的在于让服务贸易市场更自由化,让公司和个人在欧盟其他成员国能更容易地提供服务,从而使欧盟的服务贸易更具竞争性。该指令也为最终签署欧洲服务贸易协议奠定了基础。
三、中国与东盟区域性服务贸易协议
2007年1月14日,中国与东盟10国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从2007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此《协议》成为亚洲首个区域性服务贸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