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遇住持江陵的长沙寺时,寺里有一僧人因酒醉而耽误了为大殿上香的时辰。法遇知道后,只对其做了轻微的处罚。可是只喝酒一项就已触犯戒律第一条,即可逐出山门,何况又误了殿上烧香呢?法遇的师父道安和尚在远方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便用竹筒装了一根荆条,亲自封好,派人送给法遇。
法遇开封见到荆条,独自感慨地说:“这件事是由饮酒僧引起的,是我教导徒弟不够勤勉且对其处罚不严而造成。道安师父在那么远的地方还担忧我,送荆杖警示于我。我有愧于师父啊!”说完便召集众僧,把道安禅师寄来的竹筒放置在香案上,烧上了一炷香。法遇站起来走到众僧面前,向竹筒致敬后,就趴在地上,命令僧人用荆条抽他三下。然后把荆条放回竹筒中,法遇当众垂泪自责,并把饮酒僧撵出了山门。
这件事传出后,人们无不交口称赞,都说法遇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和尚。从此,长沙寺法纪严谨,道风端正,外地僧人纷纷来此挂单,寺庙香火十分兴旺,法遇最终也成了得道高僧。
一个人难能可贵的是认识自己的错误,但是比之更为可贵的是改正自己的错误。浪子回头金不换,能够一丝不苟地对待错误才是改正的前提所在。“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对待过失和错误,我们应该防微杜渐;对待工作和生活,我们应该用一丝不苟的态度去创造和迎接新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