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我回来了!狗仔大叔和迷茫萝莉. 狗仔大叔背负着困惑与现实,喜欢摄影有什么用?也只是个狗仔,他自己对于是否喜欢摄影也模凌两可,有正经摄影师职业他又不愿意做,所以人到中年一事无成,到底怪谁?迷茫萝莉喜欢时尚,但时尚成为工作后并不能得到她的喜爱,反而狗仔让她虽质疑过但却有了澎湃. 整个故事的立场,如大叔前女友主编的立场那样模糊,如用不用最后一枪照片,她一边撇开感性争取封面(其实他俩的感情也很模糊),一边质问,谁又在乎过这位摄影师的生存亦或梦想呢?所以,她到底是在乎人?在乎销量?还是既然人没了那就要销量?就像大叔死时想,快拍,既然我要死了,不如让你赢得头条. 不太好理解. 大叔没什么光环,倒有点「义气」残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