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某和姚某是一对夫妻,结婚多年,已经有了孩子,但在这段婚姻生活中,袁某过得并不幸福。 姚某在婚姻期间经常对袁某实施暴力,尽管派出所多次出警劝阻,姚某也屡教不改。2017年5月5日,袁某选择与其离婚,但一年后考虑到孩子成长需要,二人复婚。 复婚后姚某恶性难改,不仅继续殴打袁某,还多次到岳父岳母家对袁某进行言语威胁、恐吓。 法院审理认为:依据袁某提供的公安局出警记录及眼科医院检查报告单,足以证明袁某在家中与丈夫姚某有肢体冲突,且袁某有轻微伤,袁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满足法定条件。 故,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姚某对袁某进行威胁、殴打,本裁定自作出之日起五个月内有效。 那么,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