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全媒体记者 刘金震 给孩子报名校外培训机构提升,一旦遇上“退费难”“卷钱跑路”,无疑是令人头疼的闹心事。11月5日,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相关政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退费有了时间线,在银行设专用账户“托管”预收费,实现课程消费与资金拨付同步。据了解,此前就被列为全省试点城市之一的青岛,摸石头过河蹚出了“青岛经验”,目前已在省内多个城市推广。 校外培训一般采用先付费后服务的模式,可家长的钱交了,万一遇上机构跑路,就可能面临打水漂的尴尬。到底如何监管校外培训机构,防止“退费难”“捐钱跑路”现象,始终是学生家长关心的热点。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山东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进行监管和风险管控,严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可谓替参与校外培训的家长上了一道保险栓。 预收费是指校外培训机构预先收取的学员培训服务费用。记者了解到,预收费监管面向在我省范围内审批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对象涵盖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培训方式涵盖线上和线下,培训内容涵盖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所有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包括《办法》发布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 《办法》一经发布,立即引来家长讨论。一位家长告诉记者,帮孩子报名培训班是一笔不小的家庭开支,由于基本都是预付费,难免担心机构经营不善而倒闭,或者出现老板“卷钱跑路”的情况。但此次政策明确培训监管范围、监管要求、风险防控,线上线下配培训都纳入了监管范围,只要政策执行到位,再为孩子报班时就更放心了,不必再感到惴惴不安。 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和退费,这是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也往往成为监管的难题,都在《办法》中进行了规范。记者从《办法》中了解到,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 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收取费用;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续费不得早于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防止机构过早收费或诱导学员“囤课”。 校外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学员索要发票。校外培训机构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学员,并全额退还剩余费用。学员在课程开始前提出退费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所有费用。学员在课程开始后提出退费的,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费用,其余费用在15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 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以后必须进入专用账户。《办法》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设专用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以现金等形式收取的应于当日至迟次日全部归集至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记者了解到,培训机构只能在住所地所在县(市、区)范围内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银行,开立唯一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符合条件的银行范围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监管办法》的要求确定。 “校外培训一般采用先付费后服务的消费模式,一旦发生培训机构关停倒闭,学员和家长预交的培训费极有可能无法退回,自身利益将严重受损。”省教育厅解读称,预收费银行托管重在改变由培训机构单方控制预收费资金的状况,改变学员和家长在培训服务中的弱势地位。通过将预收费交由第三方即银行进行监督管理,按照培训服务提供进度向培训机构拨付资金,督促培训机构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有效保障学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校外培训机构开设唯一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自账户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要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与托管银行签订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将预收费资金与其自有资金分账管理,预收费须全部进入专用账户,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如此一来,培训机构一旦发生非正常停业,学员未消课的学费可从银行如数退还,最大限度保障了学员和家长的利益。 多位培训机构负责人向记者坦言,“消拨同步”成《办法》一大看点,且鼓励利用信息技术“一课一消”。“消拨同步”就是课程消费与资金拨付同步。预收费进入专用账户后,也就意味进入银行托管模式,只有当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约定的几节课程或某个时间段的课程授课完成后,托管银行才能将已完成课程对应的费用拨付至校外培训机构结算账户,实现培训机构自由支配。 记者留意到,专用账户中的资金拨付须与授课进度同步、同比例。校外培训机构授课完成并经学员确认同意,向托管银行提供相关证明后,托管银行应于当日至迟次日将相应资金拨付至校外培训机构结算账户,学员超过15个工作日未确认的,托管银行视为确认同意,于第16个工作日拨付资金。《办法》鼓励利用信息技术实施“一课一消”,即完成一次课程的授课实时拨付一次资金,完全保障学员和家长的资金安全。 当然,“消拨同步”对托管银行要求较高,要根据业务流程开发或完善现有的银行信息系统,实现教育行政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学员即时信息交互。在银行开发或完善系统实现“消拨同步”前,《办法》允许设立过渡期,但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据介绍,设立过渡期是为了给暂时不具备“消拨同步”条件的,留出准备时间,同时要给予校外培训机构以必要的约束,从而最大限度保障学员和家长的资金安全。 暂不能“消拨同步”的过渡期内,《办法》明确采用风险保证金监管模式,对校外培训机构专用账户实施大额资金异动监管。记者了解到,风险保证金额度实行动态调整,并提供给托管银行,最低额度不得低于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所有学员单个收费周期(3个月)的费用总金额。风险保证金作为履行培训服务承诺和退费的资金保证,培训机构不得使用风险保证金,且不得进行融资担保。 当托管银行监测到专用账户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教育主管部门发出风险预警通报。异常情况包括专用账户最低余额低于核定的风险保证金额度;单笔提取资金超过5万元或当日累计提取资金超过20万元;或银行认为有必要向教育主管部门进行风险预警的其他情形。教育主管部门接到预警通报后,应会同有关部门,立即开展专项调查和风险评估,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记者了解到,校外培训机构在办理“营转非”等审批登记时,应提供接受预收费监管承诺书。校外培训机构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主动报送从托管银行获取的有关专用账户、大额资金变动、交易流水等信息。对拒绝接受预收费监管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此外,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过程中,托管银行应对收集的学员及家长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实际上,对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的监管,青岛作为全省试点城市之一,从去年起开始具体监管实践,采用政府、企业、银行合作,机构自愿、行业自律、协会推动模式,摸石头过河蹚出了“青岛经验”。记者了解到,伴着全省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出台,青岛制定的监管办法也已经在路上,目前正向所涉及部门征求意见,预计近期就会面向社会正式发布。 “青岛建了一个民办教育智能管理服务平台,开设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民办初中、民办高中、民办职校、民办高校、校外培训机构共七大序列,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学段,又在平台下建设10个区市的分平台,探索校外培训机构的有效监管。”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全市近5000家民办教育机构参与,目前在平台注册的校外培训机构3200余家。 平台是一个综合性、开放性、全场景的系统,可以实现政府政策发布和解读,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年检等功能,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同时,创新了广大市民的参与度,市民只要登陆智能管理服务平台,轻松查询机构法人代表、办学资质、教师信息等详细信息,甚至可以查询机构距离家庭远近。 “今年起,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部纳入平台监管。”该负责人介绍,市民通过平台向机构交费和退费,根据与机构签订协议享受服务,一课一消,一旦遇到纠纷可充分确保权益。目前,青岛模式在省内多地复制推广,正计划申请教育部试点城市,向全国范围内推广青岛经验。未来,平台将逐步推出系列化课程,向青岛家庭免费推送和分享,进一步减轻家庭负担。 值得期待的是,青岛依托民办教育智能管理服务平台,正在架设一个功能类似“人才市场”的板块,上面将汇聚机构转型背景下的优秀教师,既可以为教育机构、公办学校课后服务等提供优质人才,也鼓励这些优秀教师以民办教育专家形式在平台上公益授课,届时给予一定补助,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据介绍,这将成为青岛又一创新举措,预计在今年年底做好,明年就逐步推进起来。